4.奖项评定
(1)评定标准
① 舞蹈作品展现新时代特点,内容和形式积极阳光向上;
② 舞蹈编排新颖有特色、有层次、有艺术感染力和表现力;
③ 演员动作到位,舞姿优美,节奏感强,群舞须整齐一致,精神饱满;
④ 舞蹈服装、道具符合舞蹈内容和风格,美观亮丽;舞蹈内容积极向上。
(2)奖项设置
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2名、三等奖3名、优秀奖若干,秉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,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,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。
5.其他
(1)作品不得全部抄袭网络或他人作品。主办单位不承担包括(不限于)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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